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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北市買房 得15年不吃不喝
作者 info 於 2017-06-23 (1547 次閱讀)

聯合報系資料照聯合報系資料照



內政部昨天發布二○一六年度第四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,全國貸款負擔率為百分之卅八點三四,等於每月所得近四成拿來繳貸款。其中台北市所得房價比為十五點一八倍,也就是要十五年多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。

內部部統計指出,全國貸款負擔率百分之卅八點三四較上季減少○點一五個百分點,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維持於略低程度;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為九點三二倍,較上季略降○點○三倍。內政部表示,本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數值下降有限,主要原因是以成交大面積、屋齡新物件為主,導致中位數住宅總價被拉高。

營建署解釋,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,其例越大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,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、略低、偏低、過低等四種不同的負擔能力等級。

這次統計的廿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,除了澎湖縣樣本不足外,台東縣、雲林縣、屏東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、基隆市等六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程度;彰化縣、宜蘭縣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高雄市、新竹市、花蓮縣、苗栗縣、南投縣、台南市等十個縣市屬於略低程度;台中市為偏低程度;至於台北市、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程度。從長期趨勢來看,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相對穩定。

內政部指出,由於台北市及新北市中位數住宅總價略微下降、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略微上升,因此,雖然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較低,但在季變動與年變動中呈現房價負擔能力提升。其中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較上季減少一點二三個百分點,較去年同季減少三點七八個百分點;房價所得比也較上季減少○點二八倍,較去年同季減少○點五六倍。

至於新北市貸款負擔率較上季減○點四二個百分點,較去年同季減少一點三七個百分點;房價所得比較上季減少○點○九倍,較去年同季減少○點○五倍。

新聞來源: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