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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買房9月1日後移轉 可省全年地價稅
作者 info 於 2017-08-16 (1544 次閱讀)


計畫今年購屋的民眾不妨再等一等,9月1日以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,
今年就免繳地價稅了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



計畫今年購屋的民眾不妨再等一等,9月1日以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,今年就免繳地價稅了。民眾可以省下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地價稅。

另外,財政部官員提醒,符合自用住宅、勞工宿舍、國民住宅、工業或加油站、停車場等用地,可享有地價稅特別稅率,應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今年就能享有優惠;9月23日以後才申請,只能從明年起適用了。

以自用住宅來說,可享千分之2優惠稅率,與一般住宅地價稅率千分之10,相差四倍以上,民眾應把握節稅時機。

地價稅11月開徵,財政部官員14日表示,地價稅課徵是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因此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,不論其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,必須負責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。換句話說,規劃今年購屋的民眾,只要等到9月1日以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,新購土地今年就免繳地價稅了。

以台北市來說,去年自用住宅平均每戶稅額約5,000餘元;另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,平均每戶稅額2萬餘元。

官員說,民眾如持有自用住宅、國民住宅、勞工宿舍、工業或加油站等用地,地價稅可享有千分之2至千分之10的特別稅率,且不累進課稅。

官員說,如持有土地屬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或騎樓用地,還可申請免徵或減徵地價稅。

官員說,已核定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且用途未變更者,不必再提出申請。

自用住宅用地必須符合三項條件、二個限制,才能享有千分之2優惠稅率。三項條件是:一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二、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三、土地上的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二個限制是:一、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以內;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以內。二、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