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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豪宅流行打通戶 房屋稅省很大
作者 info 於 2017-08-17 (1571 次閱讀)


為降低房屋稅,許多屋主乾脆「打通」成1戶



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 《房屋稅條例》第5條在2014年6月4日修正公布,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.5%至3.6%,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為1.2%。而以全國總歸戶來計算,若超過3戶,則得按非自用住宅計算,但若採取「合併戶」方式合併房屋稅籍,那麼自然就可符合1.2%的房屋稅率條件了。 
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民眾為增加自住房屋使用面積,而將毗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,只需以下3步驟,即可申請合併房屋稅籍。第1、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:第2、向地政機關辦竣建物合併登記;第3、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合併房屋稅籍。

而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需同時符合,包括房屋無出租或營業;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最重要的是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高雄市稅捐處指出,由於自住用房屋有3戶限制,因此自用住宅打通合併使用,可增加自住房屋使用面積,進而減輕房屋稅負擔。

至於許多台北市建商抱怨的「囤房稅」過高問題。台北市議會7月初已經三讀通過《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》修正案,建商的「囤房稅」將從3.6%調降為1.5%,只要是7月5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銷售中新屋,3年內皆適用;2014年7月1日至今尚未售出的新屋,也享有2年1.5%寬限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