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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訊息 : 《桃園》實價登錄新制 逾期、不實最高罰15萬
作者 info 於 2020-06-24 (1227 次閱讀)

〔記者魏瑾筠/桃園報導〕實價登錄2.0新制七月一日上路,屆時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的實價登錄申報義務,由地政士申報改為買賣雙方共同申報,且申報時機提前至買賣登記案件送件之時,並於申報後二十四小時可查到交易價格,若是逾期或申報不實,可處六千至十五萬元罰鍰,另外,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創全國之先推出「桃園住宅及不動產資訊桃寶網」,供民眾查詢桃園最新實價登錄資訊。

7月上路 買賣雙方須同時申報

地政局地價科長林鼎鈞介紹,實價登錄2.0新制有三大重點,一是實價登錄過去多半委託地政士辦理,改制後須由買賣雙方同時申報,若雙方無法到場,可委託地政士或其他代理人辦理。

二為過去實價登錄申請可於登記案件後三十天內辦理,新制改為送件同時要附上實價登錄申請書,若無法現場附上,買賣雙方須在收到「限期申報通知書」次日起的七天內到地政所補申報,逾期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。

三是現行規定實價登錄資訊不實,不分情節輕重,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,新制則分為「價格資訊不實」及「價格以外資訊不實」,前者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,若逾期未改則按次計罰,後者是先通知限改,若逾期未改可處六千至三萬元罰鍰,並持續通知限改。

近3年來查獲47件申報不實

市長鄭文燦昨由地政局長陳錫禎等人陪同,到桃園區地政事務所了解實價登錄新制配套措施,他聽取簡報後詢問,依新制若買方為了向銀行申貸高金額,和賣方講好「買低報高」,虛報不實如何查處?林鼎鈞回應,交易價格確實會牽涉到銀行貸款金額,過去確實有地政士會虛報價格,未來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,地政事務所人員會多重確認,銀行端也會查核把關,虛報不實可處六千至十五萬元罰鍰,地政局統計近三年來查獲四十七件申報不實。

社團法人桃園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榮杰強調,申報金額都依契約,申報不實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,況且銀行也有估價機制,不會接受高報低賣,未來買賣時房地合一等稅也會增加,影響下次交易成本,加上地政局會勾稽,以往亂象將大幅減少,目前透過地政士代辦實際登錄約九十五%,民眾自辦僅五%。

新聞出處:自由時報